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现就社会组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广大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做好信息公开,拒绝涉黑涉恶,严禁出现垄断经营、强买强卖、强制入会、乱收会费等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全省性社会组织要通过所创办的杂志、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自媒体等媒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对黑恶势力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举报
各单位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或有涉黑涉恶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省社管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1-65906095/65906763。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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