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程修改的主要依据和目的
1、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和中央的有关新规定、新要求;
2、对本会宗旨、业务范围、工作任务、会员发展等章节内容进行提炼、删减和调整,使之更科学、规范、有可操作性。
3、文字语言进一步精炼、精确。
二、修改的主要章节和内容
1、增加部分:第一章总则第4条本会的工作指导原则
这一条原来与本会宗旨一起表述,不太清晰、明确,这一次分成两个条目,分开表述,层次更分明一些。
2、修改较多的部分:主要集中在第一章。如第三条,本会的宗旨,用简单的四句话进行表述,即: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推进两岸和平统一。达到了言简意骇的效果。
第四条,本会的工作指导原则,原来表述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这次修改后表述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吻合了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
3、删改较多的部分:如第二条,原来表述是:本会是由全省传统文化、国学学术团体和哲学社会科学界法人单位及相关人士的会员组织,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这次修改,在相关人士前面加了“热爱传统文化事业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后面又加了“文化研究工作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在第二章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与主要任务中,将“组织落实中央关于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号召”,修改为“组织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为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不断做出新贡献。同时,将这一条中与本会现实业务关系不大的第7、第11项删除,由原来的12项改为10项,我们认为这样更符合实际一些。
其它部分章节,在语言文字、逻辑结构等方面,也都做了一些少量的删减、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