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长第五 |
本篇通过对各种人物的评论表达了孔子关于为人、修养、处 世、从政等方面问题的看法。全篇原文共28章,本书选19章。 【原文】 子谓公冶长①,“可妻②也。虽在缧绁③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④妻之。 【注释】 ①公冶长:孔子的学生,复姓公冶,名长。 ②妻:作动词用,读qi, 指把女于嫁给某人。 ③缧绁(leixie):捆绑犯人的绳索,这里代指监狱。 ④子:古时儿女都称子,这里指女儿。 【译文】 孔子谈到公冶长,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被关在监 狱之中,但那不是他的罪过。”于是便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读解】 孔子怎样选女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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